出处
南朝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刘宽传》
例句
新来的实习生把文件打错了,经理只是蒲鞭之罚地提醒了几句,没有扣工资。
老师对学生的小错误采取蒲鞭之罚的态度,既让他们记住教训,又不伤害自尊心。
典故
东汉时期,南阳太守刘宽为人仁慈宽厚。他手下的小吏或百姓如果犯了小错,刘宽从不严厉责打,而是用蒲草编成柔软的鞭子象征性地轻打几下,只是让大家知道这是羞辱,并不真正施加痛苦。这种做法很快传开,百姓都称赞刘宽是“宽仁长者”,大家更加自觉地遵守法纪,南阳郡也因此政通人和。后来人们就用“蒲鞭之罚”来形容上级对下级的小过失采取宽容、教育为主的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