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
春秋·左丘明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
例句
夫妻之间有些床笫之私,外人不宜打听。
媒体不应曝光明星的床笫之私,尊重隐私是底线。
古代宫廷里,连皇帝的床笫之私都可能被史官记录。
典故
春秋时期,晋国的赵孟出使各国,来到郑国。郑国执政子产设宴款待,席间赵孟提出想听听郑国的“房中乐”,也就是描写男女情爱的民间小调。子产婉拒说:“床笫之言不逾阈。”意思是夫妻在卧房里的私语,连门槛都不该传出,更何况在大庭广众之下演奏? 后来,秦人孔鲋在《孔丛子·答问》里又提到晋献公宠妃骊姬陷害太子申生的事,说“凡若晋侯骊姬床笫之私,房中之事,不得掩焉”,强调即使最隐秘的闺房之事,若关乎国家大义,也可能被史家如实记载。 这两段记载共同形成了“床笫之私”这一成语,既指夫妻间的私密情话,也提醒人们:再隐秘的空间,若涉及公共利益,也可能失去“私密”二字。